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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诊所最新政策(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毕业论文)

私人诊所最新政策(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毕业论文)

2023-03-25 01:40:08
【文章摘要】 (1)简化准入程序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不作限制。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,举办诊所的,报所在地县(区)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,发放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后,即可开展执业活动。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、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,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由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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